3条回答
ag123456 2016-04-01 18:40
在决定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时,建议你参照增值税暂行条例中,除了第十条规定以外的都可以抵扣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
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(一)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
(二)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;
(三)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
(四)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;
(五)本条第(一)项至第(四)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。
所以,只要不在第十条的规定之例,你就可以抵扣。但是一定要经过认证系统认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抵扣。
相关问题
设计本官方微信
扫描二维码,即刻与本本亲密互 动,还有更多美图等你来看!
免责声明: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,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,请及时与本站联系。
©2012-现在 shejiben.com,All Rights Reserved.